金融号

阿坝州农信联社职工侵占信贷资金900余万 被判刑10年
银行快报 2020年9月23日 10:30:46  阅读量:45131

  9月22日,裁判文书网披露四川省金川县人民法院判决,阿坝州农信联社小金信用社原职工杨某某因侵占单位信贷资金9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杨某某,男,1969年出生,原阿坝州农村信用联社小金信用社农贷部总经理,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于2019年7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经审理查明,2015年4月至2017年12月期间,被告人杨某某利用担任阿坝州农村信用联社小金信用社(非上市)个人客户部经理、农贷部总经理职务便利,采用冒用、借用多人身份信息,编制虚假贷款资料等方式,以生产经营、住房建设和其他消费为名,将本单位资金采用一人多贷、一户多贷、借款人之间相互担保等手段,发放贷款74笔651万元;利用虚构的贷款资料,通过该信用社贷款审批小组审批同意,发放大额抵押担保贷款一笔300万元。

  据了解,杨某某之所以能多次作案成功,与该社内控管理松懈存在一定联系,其曾多次借用同事的USB-KEY用于录入贷款资料和办理贷款业务。杨某某供述,其在任小金信用社农贷部总经理这一职位期间,有发放贷款一手经办的权利和便利,在职权范围内可以一个人代办所有的贷款流程。

  阿坝州农村信用联社多名员工证实,“当时各岗位的K令(USB-KEY)都管得不严,基本上就那样放在办公室的,不会上锁。”“平时是把K令放在办公室抽屉里的,不在的情况下就都可以用”。根据四川省联社印发的“员工门户系统USB-KEY管理暂行办法”证实,杨某某使用他人USB-KEY违反USB-KEY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杨某某辩护人还提出:小金信用社对本案的发生具有重大过错,未严格审贷分离、权限制约、严格管理UK。

  上述贷款被杨某某用于归还存量贷款和个人挥霍,至案发前948.78万元未能归还。法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信贷资金948.78万元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一审杨某某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金融号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金融号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用户违规操作举报电话:86-10-68060420,举报邮箱:zgjrw2010@126.com。
相关推荐
热门推荐
友情链接
72小时点击排行
一周点击排行
备案 京ICP备07028173号-1
Copyright 2002-2020 financeu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金网投(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控股:亚洲金控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