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号

青海检察机关依法对青海银行原董事长王丽提起公诉
银行快报 2020年6月30日 09:56:29  阅读量:38992

        图片来源:微摄

        中国金融网讯   近日,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巡视员、副局长王丽(正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丽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东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丽利用担任西宁市商业银行行长、董事长,青海银行董事长、行长的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产,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财产、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且不能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金融号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金融号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信息并未经过本网站证实,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用户违规操作举报电话:86-10-68060420,举报邮箱:zgjrw2010@126.com。
相关推荐
热门推荐
友情链接
72小时点击排行
一周点击排行
备案 京ICP备07028173号-1
Copyright 2002-2020 financeu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金网投(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控股:亚洲金控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