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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
如何化解村镇银行风险,是市场高度关注的话题之一。银保监会近日发布通知,从支持主发起行向村镇银行补充资本、适度有序推进村镇银行兼并重组、引进合格战略投资者开展收购和注资、强化对主发起行的激励约束等方面进行有效处置和化解风险。这些政策对于化解村镇银行风险将产生重要意义。
村镇银行是为有效解决农村金融服务需求而生的,在支持农户和小微企业、助力县域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扎根县域、支农支小的金融生力军,并完善了我国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金融组织体系,激活了农村金融市场。村镇银行规模虽小,但社会关注度非常高,尤其在广大农村地区更受关注。从这个角度讲,村镇银行的发展和风险处置直接关系到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区域金融稳定和金融风险防范。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村镇银行在发展中遇到了一些瓶颈,比如,资产规模小、经营成本高、不良贷款多、营利能力差等,致使个别机构风险比较突出。一些村镇银行没有坚守支农支小定位,经营决策过于死板,失去灵活性和自身特色等,还有些村镇银行靠高息揽存度日,增加了负债成本,甚至贷款审核把关不严,垒大户、行业集中度较高,发放关系贷款、高风险贷款,加大了经营风险;还有的村镇银行经营模式僵化,最终导致“水土不服”,经营发展陷入困境,风险不断暴露。
结合推进村镇银行风险处置和改革重组中存在的困难,银保监会按照“分类处置、一行一策”原则,压实主发起行风险处置牵头责任,多措并举推进风险处置,对于推动村镇银行补充资本、深化改革、化解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进一步加大风险处置力度。对村镇银行的风险处置包括增资扩股、兼并重组、引进合格战略投资者等。在兼并重组中,无论是“多县一行”制,还是改建主发起行及其他行分支机构制,都将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和自愿原则下推进,从而避免了“拉郎配”问题。对于高风险村镇银行可引入地方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化解风险,并探索突破持股比例限制,至经营正常后再逐步达标,这有助于提高企业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风险处置的积极性。
另一方面,相关政策体现了普惠金融原则。化解金融风险,对高风险机构进行兼并重组的一个重要前提是,不削弱县域金融服务,避免由于处置金融风险影响普惠金融的发展,影响对小微和“三农”的金融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通知对村镇银行风险处置明确落实发起行的相关责任,即补充资本责任和风险处置的牵头责任。同时,对于个别处置意愿不强、缺少处置能力,以及对高风险村镇银行处置工作行动迟缓、推进不力、未完成既定目标的主发起行,监管部门将采取推动优进劣出、监管约谈、限期完成处置、暂停开办新业务和新设分支机构、限制分红及责令调整高管等监管措施。
村镇银行要按照监管要求,坚守市场定位,转变经营理念,深挖深耕农村市场,切实做好支农支小金融服务工作,在服务乡村振兴中大有作为。随着风险的不断化解,村镇银行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