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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农商银行,必须远离习惯性“造假”
金融发布 2024年8月14日 11:51:22  阅读量:75214

中国金融网 | 农万金

广安农商银行在过去五年内遭遇了三次重大行政处罚,均与提供虚假报表和违反金融统计规定相关。这一系列的违规行为不仅反映出该行在财务管理上的严重问题,也揭示了其在运营风险控制方面的重大漏洞。

三重处罚,反映出习惯性“造假”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广安市分行的公开信息,广安农商银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被处以98.68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同时,营业部副总经理也因相关违规行为,受到1万元的罚款。这一处罚并非孤立事件:早在2019年和2021年,该行就因类似问题分别被罚款40万元和91.2万元。统计数据显示,广安农商银行在金融统计管理方面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且多次提供虚假的财务报告和统计报表。

具体来说,2021年的处罚涉及七类违法行为,包括虚报、瞒报统计资料及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金融市场的透明度,也对投资者信任造成了负面影响。更为严重的是,此次处罚中,原董事长王德平因职务违法正在接受监察调查,进一步加剧了外界对该行内部管理的担忧。

股东结构复杂,资金来源成谜

除了频繁的违法行为,广安农商银行的股东结构同样引发关注。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数据,该行前十大股东中,有多家股东的出资金额明显高于其注册资本。例如,持股5.83%的安岳虹顺兴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40万元,但认缴金额却高达3570万元;而持股5%的广安宏泰运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600万元,认缴金额为3060万元。这种出资结构引发了外界对其资金来源的质疑。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持股3.59%的四川沐林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仅为100万元,却认缴金额达到2199.24万元。这家公司在多个农商行中均有投资,且其法定代表人张琳在多家企业中担任董事或监事,涉及的股权关系复杂,是否符合《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两参一控”的规定,值得进一步调查。

风控管理亟待加强

广安农商银行的频繁违规和复杂的股东结构,突显出其风控管理仍是重中之重。在金融行业,健全的风控体系是确保银行稳定运营的基石。对此,广安农商银行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内部控制机制,提升合规意识,确保所有业务活动符合国家金融监管的要求。

首先,广安农商银行应加强对金融统计管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建立健全的财务审计体系,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其次,针对股东结构的问题,建议加强对股东资质的审查,确保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避免空壳公司和违规持股现象的发生。

广安农商银行面临的多重挑战,不仅仅是监管层面的处罚,更是对其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的严峻考验。未来,唯有通过切实加强风控管理,提升合规意识,才能重建市场信任,推动银行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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