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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数字货币可以说是呼之欲出。”在10日举行的第三届中国金融四十人(CF40)伊春论坛上,CF40特邀成员、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穆长春表示,从2014年至今,央行数字货币(DC/EP)的研究已经进行了五年,“去年开始,数字货币研究所的相关人员做相关系统开发,已经是996了”。
穆长春透露,央行不直接向公众发行数字货币,将采用双层运营体系,即人民银行先把数字货币兑换给银行或其他运营机构,再由这些机构兑换给公众,在这个过程中坚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央行不预设技术路线,不一定依赖区块链,将充分调动市场力量,通过竞争实现系统优化。另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央行法定数字货币前期或先在部分场景试点,待较为成熟后再进一步推广,出于稳妥考虑,会做好试点退出机制设计。
深耕五年呼之欲出
央行8月2日召开电视会议,对2019年下半年重点工作做出部署。会议要求,下半年要做好八项重点工作,其中一项重点工作就是,因势利导发展金融科技,加强跟踪调研,积极迎接新的挑战。加快推进我国法定数字货币研发步伐,跟踪研究国内外虚拟货币发展趋势,继续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
据了解,央行对于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可追溯至五年前,目前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的专利储备。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正式成立。《经济参考报》记者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查询系统了解到,截至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共申请了74项涉及数字货币的专利。
在电子支付已经十分发达的背景下,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意义何在?穆长春表示,对老百姓而言,基本的支付功能在电子支付和央行数字货币之间的界限相对模糊,但央行未来投放的央行数字货币在一些功能实现上与电子支付有很大的区别。
据他介绍,从宏观经济角度来讲,电子支付工具的资金转移必须通过传统银行账户才能完成,采取的是“账户紧耦合”的方式。而央行数字货币是“账户松耦合”,即可脱离传统银行账户实现价值转移,使交易环节对账户依赖程度大为降低。央行数字货币既可以像现金一样易于流通,有利于人民币的流通和国际化,同时可以实现可控匿名。
一直以来,业内密切关注科技巨头在加密货币研发方面的举动,不久前脸书公司计划推出加密货币Libra即引起市场和监管机构的高度关注。与会人士表示,在商业数字货币逐渐升温的同时,未来数字货币发展的趋势还是基于国家信用、由央行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邵伏军表示,央行法定数字货币会产生很大的积极影响,能提升对货币运行监控的效率,丰富货币政策手段。发行央行法定数字货币,将使货币创造、计账、流动等数据实时采集成为可能,并在数据脱敏以后,通过大数据等技术手段进行深入分析,为货币的投放、货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提供有益的参考,并为经济调控提供有益的手段。此外,央行数字货币能够在反洗钱、反恐融资方面提供帮助。
技术路线将“市场竞争”
在公众的认知中,往往将加密数字货币和区块链技术捆绑。央行相关人士此前曾多次表态,数字货币不等同于区块链,区块链只是央行数字货币备选的底层技术之一。在10日的论坛上,穆长春明确表示,央行在推进法定数字货币的过程中不预设技术路线,也就是说不一定依赖某一种技术路线。
穆长春表示,央行数字货币研究小组最开始做了一个原型,完全采用区块链架构,后来发现采用纯区块链架构无法实现零售所要求的高并发性能。他解释道,比特币每秒处理7笔交易,以太币是每秒10到20笔,根据脸书公司发布的数据,Libra是每秒1000笔,“与之形成对比的是,网联在去年‘双十一’的交易峰值是每秒92771笔”。
穆长春说,央行从来没有预设过技术路线,“任何技术路线都是可以的,不一定是区块链”。他表示,目前央行在技术路线选择上处于“赛马”、市场竞争优选的状态。几家指定运营机构采取不同的技术路线做数字货币的研发,谁的路线好,谁最终会被老百姓接受、被市场接受,谁将最终跑赢比赛。“任何一种技术路线,央行都可以适应,前提是你的技术路线要符合一定门槛,比如至少要满足高并发需求,至少达到30万笔/秒。”他说。
中国人民银行前行长周小川日前也撰文表示,央行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是帮助建立竞争性环境,使得最优的技术顺利凸显和发展,通过竞争选优来实现更好的技术应用。竞争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为技术进步速度很快,因此会出现一种技术在某一阶段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但还会有另一项新技术出来,形成一浪接着一浪地往前推进的情形。“这在科技上是常有的现象,有可能在中间产生一种协调、通用、可切换的方法。”周小川指出。
采用双层运营体系
此前,有业内人士担忧,如果由央行直接对公众发行数字货币,可能会对现有商业银行体系造成根本性冲击。此次穆长春明确表示,央行法定数字货币采用双层运营体系,即人民银行先把数字货币兑换给银行或者是其他运营机构,再由这些机构兑换给公众。他强调,加密资产的自然属性是去中心化,但在双层运营体系安排下,央行是要坚持中心化的管理模式。
穆长春表示,中国是一个复杂的经济体,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的经济发展、资源禀赋、人口教育程度以及对于智能终端的接受程度,都是不一样的,在这种经济体发行法定数字货币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如果采用单层运营架构,即由央行直接对公众发行数字货币,意味着央行要独自面对所有公众,会给央行带来极大的挑战。从提升可得性、增强公众使用意愿的角度出发,应该采取双层的运营架构来应对这种困难。他表示,人民银行决定采取双层架构,也是为了充分发挥商业机构的资源、人才和技术优势,促进创新,竞争选优。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央行法定数字货币前期或先在部分场景进行试点,待较为成熟之后再进一步推广,从稳妥的角度出发,会做好试点退出机制的设计。周小川近日撰文指出,央行数字货币试点还是要尽可能地限定范围,并设计好退出机制。他表示,退出的事前设计就像写“生前遗嘱”一样,如果出问题怎么退出呢?要事先设计好。技术发明者、创新者也许不热衷此设计,央行应要求其做充分的设计。
邵伏军表示,双重投放体系中,代理发行机构发行的数字货币有自己的标识,如工行发行有工行的标识,农行发行有农行的标识,支付清算机构可通过对现有的网络进行改造来支持数字货币的转结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