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9月18日,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以网上拍卖方式成功出让一宗商住用地。最终广东海伦堡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2.54亿元竞得,楼面价4706元/㎡,溢价率2.01%。
资料显示,该地块位于佛山市高明区西江新城凤凰路以东、丽江路以北。地块出让面积为19277.65㎡,1.0<容积率≤2.8,计容建筑面积≤53977.42㎡,建筑密度≤27%,绿地率≥30%,住宅建筑高度≤80米,竞买保证金4980万元。
土地使用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娱乐康体用地)。所有兼容的建筑的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15%,计容建筑面积不能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0%(独立占地的两个指标要同时满足,非独立占地的按计容建筑面积控制)。
据悉,该地块拍卖出让设定最高限制地价82585.45万元。当土地竞买价格达到82585.45 万元时,竞价方式转为在向上竞自持七十年的可建计容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每次面积增加幅度为500㎡或500㎡的整数倍,报出面积最先达到上限53977.42㎡的为竞得人,最高限制地价确定为成交价格。
出让条件显示,该地块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动工;动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参与佛山市国有商住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购地资金必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
该地块规划设计要求,居住建筑按100㎡建筑面积配置不少于1.0个汽车位,新建住宅停车场、汽车库应按车位10%-20%建设安装充电设施或预留用电至停车场内的末端配电箱,变压器用量满足按车位不少于30%先期同步建设安装充电设施的要求,并在低压柜预留容量出线回路,新建办公楼、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类项目配建的停车场、停车库要按不低于总停车位的20%比例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充电换电设施接口。
在地块东侧设置不少于400个泊位的社会公共停车场,该停车泊位不计入地块自身应配建停车位中。同时该公共停车场建成后须无偿移交属地政府或相关职能部门。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50㎡,并不低于规划总建筑面积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