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12月2日,杭州余杭区挂牌2宗商住用地及1宗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用地,总起始价28.26亿元,总出让面积15.77万平。
地块编号余政储出〔2019〕63号,地块位置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中心区新洲路与长宁路交汇东北处(东至禾丰港、南至新洲路、西至长宁路-规划支路、北至五洲路),出让面积7.07万平,用途为商住用地,出让建筑面积15.55万平,起始价14.77亿元。
据土地出让文件显示,本宗地块所建商品住房毛坯销售均价不高于17800元/平方米,且毛坯销售最高单价不高于19580元/平方米。如实施装修销售的,装修价格不高于3000元/平方米。
地块编号余政储出〔2019〕64号,地块位置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沙路与雨荷路交汇东南处地块(东至规划道路、南至振兴路、西至金家角河、北至北沙西路),出让面积4.36万平,用途为商住用地,出让建筑面积10.91万平,起始价10.36亿元。
据土地出让文件显示,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投报自持比例为100%时,转入投报配建养老服务用房面积的程序,并按投报面积最高者确定竞得人。该地块的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的同时还需与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其投报配建养老服务用房签订《养老服务用房竞配协议书》,竞得人需按《养老服务用房竞配协议书》的规定配建养老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投报配建的养老服务用房计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容积率,土地用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确定,投报配建的养老服务用房不抵扣按规定配建的社区养老服务用房。竞买人需按投报养老服务用房的面积每100平方米配建一个车位,未到100平方米按一个车位计算。
本宗地块所建商品住房毛坯销售均价不高于17800元/平方米,且毛坯销售最高单价不高于19580元/平方米。如实施装修销售的,装修价格不高于3000元/平方米。
地块编号余政储出〔2019〕65号,地块位置临平新城星桥片区XD-33-01地块(东至相邻土地、南至规划道路、西至莲花港、北至星旺路),出让面积4.33万平,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出让建筑面积10.4万平,起始价3.12亿元。
据土地出让文件显示,该租赁住房物业严格按照“只租不售”模式管理,仅用于出租,不得出售。受让人应在出让年限内整体持有租赁住房物业并持续出租运营。地块所建房屋由杭州市余杭区住房保障办公室负责房屋租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