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很容易把质押和抵押这两个词搞混淆,像股票这些有价证券到底是属于质押还是抵押总是分不清楚,那么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哪?一般质押的标的物,通常是动产、权利,如票据和股票,而抵押的标的物一般以以不动产为准。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质押与抵押的基本含义
1、质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
2、抵押
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对债权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提供抵押财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所提供抵押财产称为抵押物;债权人则为抵押权人,因此享有的权利称为抵押权,为担保物权的一种。抵押设定之后,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抵押物的变卖价款较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抵押物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但法律禁止流通或禁止强制执行的财产不得作为抵押物。
二、质押和抵押哪个优先
根据《物权法》规定:物权法中的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质押权一般适用于动产,抵押权一般适用于不动产,质权高于抵押权。具体来说,是质押权>抵押权,登记的抵押权效力高于质押权。
三、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哪
1、标的物不同。抵押的标的物原则上以不动产为准,但不限于动产,法律允许某些动产如机器、交通工具等可以设定为抵押物。质押的标的物,通常是动产、权利。例如票据、股票等有价证券都可以质押。
2、方式不同。抵押不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仍由标的物所有权人占有;而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占有权归质权人。
3、担保范围有差别。抵押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而质押担保范围除此之外,还包括质物保管费用,为保管质物,质权人要支付必要的费用。
4、担保物的种类不同。抵押物的范围比较广泛,一般都是不动产。而质押物一般仅限于动产和财产权利。
5、是否转移占有权不同。抵押人对抵押物的占有权不发生转移,仅是将该物的交换价值提供给抵押权人。质押是转移质押物占有权的一种担保方式。
6、登记手续不同。考虑到抵押物的占有权不发生转移,《担保法》设立了抵押物登记制度。质押中,由于移交质物本身已经具有了公示的功能,一般不必登记。
7、设置次数不同。在抵押担保中,可以在同一担保物上设置两个以上的抵押权。在质押担保中,一物只能设立一个质押权。
8、收取孳息不同。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可以收取抵押物的孳息,质权人对质物享有占有权和收益权。
9、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
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质权人就可以处置。质押贷款与抵押贷款,道理是一样的。
10、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