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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7月5日消息,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银保监罚决字〔2019〕51号、52号、53号、54号、55号、56号)显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简称“华夏银行宁波分行”)存在流动资金额度测算存在数据编造、员工行为管理严重不审慎、内控管理不到位、贷款风险分类不审慎、违规开展存贷业务共五宗违法行为。
宁波银保监局对其罚款人民币230万元,并责令该分行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此外,蒋国华、胡新兴、王晓杰、章艳、徐树义共五名相关责任人被罚。据了解,蒋国华为华夏银行宁波分行行长;章艳为华夏银行宁波北仑支行行长。
以下为行政处罚原文: